首页 资讯 幼儿园 人才 园长 管理 亲子 营养 论文 教案 理论 女性 美容 故事 艺术 心理 舞蹈 保健 儿童 职场 图库 专题 论坛 家园

福建规定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设明显禁烟标志

来源:互联网编辑:[2008-10-10] 进入论坛

【导读】...

湖北文章页360-300

 

    新华网福州7月27日专电(记者刘卓、孟昭丽)福建省教育厅、卫生厅、控烟协会日前就开展中小学校控烟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在福建全省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开展控烟工作,中小学校教学区内(含办公区)、托幼机构要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,不摆放烟灰缸,完全禁烟。

    通知要求,各级教育、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要积极开展创建“无烟学校”活动。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要将控烟纳入工作计划,制定控烟工作制度。各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要利用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,积极开展“吸烟和被动吸烟有害健康”等内容的控烟宣传和教育。

    通知规定,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要设立控烟监督员。学校领导需以身作则,积极倡导吸烟的教职工戒烟。控烟工作将作为文明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。

(中国学前教育网网讯)

你可能感兴趣的

童话故事大全幼儿视频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图片精彩推荐

湖幼网版权相关声明:

精彩推荐



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 | 有害短信息举报 | 学前教育·幼教亲子社区
友情提示:本站所有信息来源于网络或教育专业书刊,我们不能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,也不能替代育儿专家的意见。
如有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。
湖北学前教育网  湖北中幼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 版权所有  Copyright © 2006-2008 www.hbchild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QQ群:291054613  QQ在线客服